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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整合优势科教资源,助力营口市产学研领域新突破的建议提案》(第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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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优势科教资源,助力营口市产学研领域新突破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关注。经市科技局与市教育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科技任务指标落实,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三位一体”推进,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引领,在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创新平台搭建和科技人才引育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依托中科院沈阳分院、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化工大学、营口理工学院、辽宁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果树研究所等域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人才、科研成果等优势,支持高校、院所创新提升发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全方位精准匹配对接,通过联合组建产学研合作联盟、建设菱镁产业学院、与营口企业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共建实验室和中试基地等方式,持续推动科教潜能释放,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通过“校企”产学研深度合作,着力解决我市企业技术需求难题,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我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科技支撑。

一、强化科技攻关,提升创新能力

一是抓源头。出台《营口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营科发〔2020〕46号)和《营口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开展“揭榜挂帅”机制的实施方案》(营科发〔2021〕19号),通过实施“揭榜挂帅”引领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两年来,我市累计获得国家、省各类项目(课题、补助、奖励)120余项,市级科技攻关项目17项,这些项目均顺利实施,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直接得到转化应用。二是抓载体。通过实施“科技型企业三年倍增”专项行动,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企业”的三级培育体系,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从2018年的142家迅速壮大到现在的1458家,高新技术企业从2017年的95家发展到现在的431家,总量均居全省第四名。三是抓融合。通过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有效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我市与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中科院沈阳分院等27家高校、院所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全市400余家企业与130余所高校院所开展了产学研合作。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撮合对接形式,在营口科技市场定期开展科技成果发布,定期有针对性组织对接会,2023年共组织各类撮合对接会26场,实现落地转化科技成果73项,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14.2亿元。2023年底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全国优秀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表彰,营口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营口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获得国家科技部对辽宁省通报表扬第一名。

二、强化平台建设,夯实创新基础

立足我市实际,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和建设力度。一是积极组建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已建成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3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拥有数量排名有了明显提升,到2025年省级研发平台将达到50个。二是加大中试基地建设力度。建成投资千万元以上中试基地12个,3家中试基地获批省级中试基地。三是组建产学研联盟。获批组建44个省级典型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和57个省级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四是积极开展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机构等创新载体建设。建有省级以上创新载体28家,其中:国家级众创空间3家、省级众创空间12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家、国家级孵化器1家、省级孵化器1家、国家级星创天地1家、省级星创天地6家。

三、强化人才引育,壮大科技队伍

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方位支持保障、激励和服务科技人才。一是谋划实施人才发展政策。出台《营口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梳理细化人才工作重大政策举措,统筹推进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二是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坚持柔性引进人才,持续深入开展具有营口特色的“企业·博士双创计划”,服务我市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发展;聘请院士作为市政府科技顾问并设立6家“院士专家工作站”;近5年来,累计引进培育120个博士团队,促成72个域外博士团队与我市企业“联姻”合作,柔性引进域外高层次人才300余名。累计向省科技厅推荐“兴辽英才计划”人选17人次,其中5人获批科技创新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2人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计划。10人入选“营口英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三是积极开展农村科技特派活动。近三年争取15个省科技特派团派驻我市,组建“营口市大石桥果园水肥管理科技特派团”等30个市科技特派团开展成果推广和实用技术培训。仅2023年,省市科技特派团实施现场指导80余次,培训农户1100余人,培育技术骨干40余人,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20项,建立核心示范区12个,示范推广面积达到800多亩。2023年,组织159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专家开展入企服务。

四、建设创新型城市,优化创新生态

通过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持续强化政策、资金、法治等多元保障,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内生动力。一是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2022年,我市正式成为新一批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城市,也是新一批次中东北地区唯一获批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有力地增强了城市整体创新能力。二是持续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从2013年370万元,增长到2023年4500万元,增长了1100%。三是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高标准建设营口科技市场,引进入驻各类科技服务机构26家,实现企业培育、技术合同登记、项目包装、知识产权及法律财税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制定出台了《营口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营科发〔2022〕8号),已备案各类服务机构30家,形成了高校院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及政府多方参与、多元发展、多领域渗透的技术转移模式。四是强化科技治理。全面推进科研诚信和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将信用信息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将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申报各类科技计划、争取资金各项政策等必备条件,创造更加公平的科技竞争环境。

虽然我市在促进产学研合作推进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支撑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基础还比较薄弱,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在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政策引领、能力保障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逐步加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引领,扎实推进产学研及成果转化工作,为我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一是继续深化我市企业与中科院沈阳分院、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化工大学等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科技部门发挥好牵线、推进、服务、黏合作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重点围绕我市清洁能源、钢铁、黄金、铜4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精细化工、铝、镁、粮油食品4个三百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鼓励龙头企业联合域内外高校、院所组建产学研合作联盟,构建以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参与的科技创新联合体,聚集人才、技术、服务、资金等要素,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研发体系,提升企业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形成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应用、再创新的良性循环。

二是深入实施企业博士双创计划。重点支持本地高校、院所提升发展,培育本土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推动营口理工学院和中科院沈阳分院、沈阳化工大学等知名高校、院所开展合作,联合企业申报和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形成科研合力和创新优势。

三是引聚整合科教资源。依托营口理工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辽宁省能源研究所等驻营高校院所,搭建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平台,围绕镁质材料、新能源等我市优势产业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发挥本地科研优势,开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和示范性的新能源项目,把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难题作为科技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

四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服务体系。从专项支持、科技金融、创业孵化等多方面入手,形成“政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搭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以省、市对口合作为契机,强化与北上广深等地高水平研发机构、实验室的战略合作,持续引进高质量科技成果,加快推动我市产业升级发展。

五是以营口科技市场为依托,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集聚科技成果资源。发挥科技服务中介机构专业服务作用,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开放共享,为创新主体提供产学研创新咨询、成果评价、专利申报、中试服务、技术对接等“一站式”创新服务,打通科技成果向本地产业转化的各个核心环节。

 

 

营口市科学技术局           营口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蒋维峰,电话:284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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