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5〕10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原省优青)和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原省杰青)。
(一)面上项目
分为面上项目和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项目两个类别。其中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围绕我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开展研究。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主要围绕新疆塔城、西藏那曲地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原省优青)
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面向世界前沿和辽宁重大需求,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
(三)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原省杰青)
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面向世界前沿和辽宁重大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支持强度
财政资金采取“前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原省优青)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单位自筹资金37.5万元。遴选制项目财政资金为50万元/项;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原省杰青)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单位自筹资金75万元。遴选制项目财政资金为100万元/项。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四、申报方式
(一)网络申报
通过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ervice.kjt.ln.gov.cn)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应用中心”模块,点击“申报进行项”进行相应类别项目申报。
注: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全部以PDF电子扫描件上传,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平台“附件”栏目中有对应关系的部分,按照对应关系上传,无对应关系的附件请上传到“其他附件”位置。
(二)纸件报送
申报单位平台提交后,在线打印《申报书》及全部相关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订成册,一式1份,白色皮纹纸封面(封面与申报书首页一致),报送至属地所属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中、省)直管理部门,同时将全套上报材料整合成一个PDF版发至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平台建设科邮箱。
装订顺序如下:
A.前置材料
(1)项目申请单位承诺书;
(2)个人承诺书;
B.项目材料
(3)项目申报书;
(4)可行性报告;
(5)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材料;
C.诚信材料
(6)单位“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信用中国”自然人失信信息查询截图;
(8)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信用中国”自然人失信信息查询截图;
(9)项目负责人学历学位证明;
(10)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资格证明;
D.单位材料
(11)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2)单位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
(13)其他能够最大限度体现单位科技创新支撑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如相关证书)。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3日17:00
纸件申报截至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1:00
项目申报人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
六、审核推荐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中、省)直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5年11月24日16:00前将纸件申报材料及盖章推荐文件报送市科技局。
七、重点要求
(一)关于申报单位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营口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属于市科技局上报权限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关于项目负责人
1.面上项目申请人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援疆援藏专项项目申请人不限制年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为项目申报单位派遣援疆援藏期内的科研人员(须上传申报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
2.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原省优青)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获得过国家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包括同层次人才计划)、国家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包括同层次人才计划)、省青年科学基金A类、B类项目资助的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报。男性不超过36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原省杰青)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A类)项目(包括同层次人才计划)、省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资助的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报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男性不超过42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B类)项目资助的优先推荐。
(三)关于申报限制
1.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项目(重大战略研究类、农村科技特派计划项目不在限项范围)。且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
3.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
(四)其他说明
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其他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5〕106号)。
八、联系方式
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规划与平台建设科
联系人:华文雯 朱育江 庄金辉;
电 话:0417-2832420
邮 箱:kjgh2832420@163.com
营口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7日
省通知原文:
https://kjt.ln.gov.cn/kjt/tztg/gztz/2025110714043615576/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