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日起,将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作为重点管控地区进行管理,将青海省西宁市作为重点关注地区进行管理。
二、重点管控地区人员暂缓来(返)营,必须来(返)营的将一律实施集中隔离管控。从10月15日起,对上述重点管控地区来(返)营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营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双采双检),必要时进行血清抗体检测。
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营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并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一时间向各社区(村)、单位、酒店(含宾馆、旅店等,下同)报备,同时配合做好健康状况、旅居史等信息登记和14天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三、各地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屯要立即开展网格化排查,做好上述人员的排查工作,尽快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供保障服务。
四、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企业、个人,将对其进行媒体曝光,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营口已启动18周岁及以上“已完成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两剂次接种满6个月”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六、秋冬季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存在新冠疫情与流感等叠加流行的风险,建议60岁以上老年人、抵抗力较弱人群及儿童青少年等接种流感疫苗,构筑免疫屏障,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营口市疾控机构咨询电话:
站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17-2668309
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17-6615660
鲅鱼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17-6817366
老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17-3865161
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17-7813712
大石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17-6951166
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17-6615805
0417-4893555(夜间、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