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联合基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0]65号)文件通知,我市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区域创新联合基金计划,现已启动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联合基金计划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区域创新联合基金计划是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计划的子计划,2021年区域创新联合基金由省科技厅与市科技局联合设立,围绕我市主要产业发展面临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区域创新联合基金资金规模200万元,预计立项不超过20项,每项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受理范围。区域创新联合基金原则上面向营口市所管辖单位的科研人员申请。
2.申请人为能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报人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现有省财政资助的在研项目承担人不得申报2021年度区域创新联合基金计划。凡有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不得申报推荐。
4.申报的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的研究方向(见附件),不符合指南的项目,原则上初审单位不予推荐。
5.暂不接受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项目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计划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进行。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判断其资格和水平的主要依据。如无特殊要求,不必上报纸质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9月3日,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科联系人:朱育江 王 妍 2834983
省科技厅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郭翔 15998349870
附件: 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联合基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营口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