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营口市农村科技特派团项目管理办法》(营科发〔2022〕20号)的有关规定,经初审推荐、复审核验、专家论证和立项公示等规定程序,共有10个项目列入2022年度营口市农村科技特派团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本文件下达后的30日内,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通过“营口市科技创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合同书填报提交工作。合同书执行期为1年,执行起始日期为2022年9月1日,结束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项目负责人要遵照《营口市农村科技特派团项目管理办法》(营科发〔2022〕20号)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科技特派工作职责,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厚植“三农”情怀、深耕“三农”事业,为推进“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附件:1.2022年营口市农村科技特派团立项目项目表
2.《营口市农村科技特派团项目管理办法》
营口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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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度营口市农村科技特派团立项目项目表.docx